关于举办2011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的通知

              


 

                        郴教通[2011]39

关于举办2011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

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动我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专业技能教学,全面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4110日举办2011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竞赛项目根据全国及全省技能大赛项目设置方案和我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确定。现将竞赛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11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郴州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主办单位

郴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领导机构与成员

1.组织委员会

主  任:郴州市教育局局长 周余武

副 主 任:郴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国雄

成  员:伍志平 邓伟元 曾庆平 周文剑 唐桂苍 

王光祖 廖建中 廖小平 李晓平 

2.组委会办公室

   任:刘国雄(兼)

副 主 任:周文剑

   员:李晓平 徐 伟 陈远扬 郭俐娜

3.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工作机构

⑴宣传联络委员会

   任:李晓平

   员:郭俐娜 黄美凤 易荧芳

职  责:负责竞赛的宣传策划和市场运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竞赛事项的宣传报道,代表竞赛组委会发布新闻。

⑵竞赛执行委员会

主   任:周文剑

副 主 任:陈远扬

   员:由各职业学校校长组成

职  责: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竞赛组织和赛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委员会和赛点组织委员会,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竞赛项目评判标准和评判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解释。赛点组织委员会负责对本赛点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⑶秘书处

   任:陈远扬

   员:李中日 袁剑锋 李百炼 侯春国 雷 俊

  亮 何万佑 王平安 何贤红 刘桂祥

职  责:负责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竞赛组委会内部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竞赛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制订,竞赛报名组织,赛点组织方案初审,竞赛过程管理和协调,竞赛结果发布等。秘书处设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育研究所。

二、竞赛项目和规程

1.竞赛项目为各职业学校现开设的所有专业

2.竞赛规程和评分细则

各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三、选手产生办法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范围

参赛学生选手为2011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组织方式

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竞赛时间及竞赛规程,赛点分设到全市各职业学校(含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赛事由各职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职业学校的竞赛活动统一冠名为郴州市2011年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学校赛点。

(三)参赛选手产生办法

参赛选手由各职业学校按参赛专业的在校生人数的30%自行确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竞赛时间为4110日。

(二)竞赛地点

各职业学校。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立及奖项数

1.个人奖:按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数为各专业参赛人数(小组数)的3%、二等奖数为各专业参赛人数(小组数)的7%、三等奖数为各专业参赛人数(小组数)的10%

2.组织奖:按各职业学校组织情况确定。

(二)奖励办法

1.参加各竞赛项目的选手,获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对重视竞赛活动,且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六、评判办法

评委由各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或从相关企业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业各竞赛项目确定3人组成评判组,设主评委1人、评委2人。

七、宣传工作

()企业冠名。可邀请用人单位和相关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制造商赞助竞赛活动,通过竞赛项目的冠名或利用平面广告、展台展示等形式宣传企业。

()现场招聘。各竞赛承办单位,可广泛邀请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到竞赛现场观摩,竞赛结束后举办专场招聘会。

()宣传报道。邀请郴州电视台、郴州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持续的宣传报道。

八、具体要求

1.各赛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324前制定好本赛点竞赛工作方案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人员、场地、设备、软件等在竞赛前三天全部落实到位,并安装调试好设备,确保技能竞赛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竞赛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做好赛前的各项组织及准备工作,确保选手顺利参赛。

3)各职业学校要在全校开展“比学风、赛技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技能的氛围,组织好全校师生进行校内观摩。

4.要切实加强对选手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选手必须遵守竞赛规程和各竞赛承办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在竞赛活动中要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竞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九、联系方式

秘书处

郴州市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所   2110021

陈远扬(13807358845

 

 

 


录入日期:2011/3/2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上一篇 关于召开2011年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开学情况统计的通知
友情链接: 扬州网站建设 介质损耗测试仪 全自动变比测试仪 北京电锅炉 介质损耗测试仪 回路电阻测试仪 高压无线核相仪 高压验电器 无线高压核相仪 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 直流高压发生器 试验变压器 接地电阻测试仪 真空滤油机 回路电阻测试仪 直流电阻测试仪 安全滑触线 滑触线 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 大电流发生器 回路电阻测试仪 电缆故障测试仪 电缆滑线 橡胶弯辊 氧化锌避雷器测试仪 分压器 矿用电缆 滑触线 聚酰亚胺薄膜 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 安全滑触线 LED路灯 船用电缆 矿用电缆 矿用电缆 矿用电缆 船用电缆



郴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湘ICP备10003540 号  copyright for 2010-2012 建议使用IE浏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