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湘政教督〔20098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教育强省战略,促进县域内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号)精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九年九月一日

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克保副书记、开朗副省长,省督学顾问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省督学

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方

 

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教育强省战略,促进县域内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范围、对象与原则

督导评估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县、县级市、市辖区及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督导评估的对象是上述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人民政府。

全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根据社会、经济与教育的发展水平划为三类地区,并对三类不同地区分别提出不同的评估标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级教育工作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中已下达三类地区的名单,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参照实施,不再重新划分。

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至2012年,全部完成所有县(市、区)首轮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任务。为避免重复检查,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各县(市、区)接受首轮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时间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的县级教育工作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时间同步。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与要求

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根据上述内容制订评估指标体系,下设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   40个评估要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4个一级指标实际得分之和为督导评估的最终实际得分。具体的督导评估标准见《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见附件)

三、督导评估的方法与程序

1、县级自查自评。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方案》及《实施细则》每年12月底前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分别报省、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市级抽评审核。在对县级人民政府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于第二年一季度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抽评,并将抽评审核结果于3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省级督导评估。根据县级自查自评和市级抽评审核的材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公布的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规划,对县(市、区)政府的职业教育工作一并进行督导评估,并在报省人民政府审定之后公布督导评估结果

四、督导评估结果的认定与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者为合格;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1、公办职业教育经费未依法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或未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

2、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未依法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

3、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未按国家和省定项目及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或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

4、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平调、克扣、挪用职业学校学杂费及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或违规向职业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

5、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授予“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适时组织复查;对问题突出的,按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OO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

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评估指标

     

评分细则与核查办

一、

22

(一)

12

1、党委、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1)

评分:①出台并认真实施了本县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专项文件记1分。②出台了专项文件但未实施扣0.5分,实施效果不好酌情扣分。③没有出台专项文件记0分。

核查:①查看党委 、政府的文件。②查看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实施方案;③核查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2、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县域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产业结构布局和行业、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相适应,与义务教育规划、教育强县(市、区)规划相衔接(2分)

评分:①制定并认真实施了中长期发展规划,且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义务教育规划、教育强县(市、区)规划相衔接记2分。②制定了规划但未实施扣1分,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义务教育规划、教育强县(市、区)规划未衔接酌情扣分。③没有制定规划记0分。

核查:①查看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②查看相关规划。

3、党委、政府明确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建立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县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6)

评分:①成立由县(市、区)长牵头,教育、财政、劳动、农业、发改、科技、移民、扶贫等有关培训的部门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县级职教中心记2分。②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县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和职业培训经费记4分。③成立了县级职教中心,但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和职业培训经费只部分统筹扣2分,没有统筹扣4分。④没有成立县级职教中心记0分。

核查:①查看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件与会议记录。②查看相关部门工作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培训方案,核查职业培训经费收支帐表和培训台帐。

4、党委、政府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效控制普职教招生比、分流比(2)

评分:①党委、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调整工作进展顺利、效果好记1分,制订了方案但未实施或学校布局不合理扣0.5分,没有制订方案记0分。②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有利于普职协调发展的招生政策,科学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记1分,制订了政策但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0.5分,没有制定政策记0分。

核查:①查看政府文件和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②核查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情况。③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招生文件。④查上一年度初中毕业生去向和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表。


 

一、

22

 

5、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分)

评分:①党委、政府定期表彰奖励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记0.5分,否则记 0 分。②有关部门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充分考虑职业教育机构和个人的记0.5分,未将职业教育机构和个人纳入其中记0分。

核查:查看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方案、实施细则、表彰决定。

(二)

4

6、落实“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和“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2分)

评分:①政府依法依规履行了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重视职业教育投入,加强职业教育机构管理;举办了1所以上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并积极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办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记2分。②政府引进社会资金共同举办了1所合格中等职业学校记1分。③政府未办好一所合格中等职业学校记0分。

核查:①核查政府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②查看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③核查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情况;④核查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7、公办职业教育经费由政府统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1分)

评分:①公办职业教育经费以县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记2分。②未实行以县统筹,或未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该评估要点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教育年度预算。②核查教育局计财股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收支帐目。③核查教育部门专项经费使用方案的制定是否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

8、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公办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管理职能(1分)

评分:①7项管理职能全部达到要求的记1分,即:a、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b、教师招聘录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由职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c、教师职务评聘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组织实施;d、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实施培养培训;e、县域内引进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域外或非教育系统引进教师由教育、人事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办理;f、教师档案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g、教师年度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行,教师处分由同级纪委监察部门派驻教育行政部门核准。②其中1项达不到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③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等4项管理职能中有3项达不到要求的,该评估要点记0分。④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未依法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到教育局、人事局和编办查阅资料和询问情况。②到学校召开教师座谈会或个别走访教师。


 

一、

22

(三)

6

9、完善涉校检查准入制度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杜绝各部门到职业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依法对职业学校收缴的罚款全额上交财政用于职业教育(2分)

评分:①部门涉校检查,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分管教育的县(市、区)长批准后方可进入;依法收缴的有关职业学校的罚款全额上缴财政并全部用于职业教育记2分。②发生1起以上未实施准入制度或罚款未全额上缴财政全部用于职业教育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查看党委政府涉校检查准入制度的文件。②实地调阅学校帐目。③走访学校领导、教职工。

10、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规范职业院校招生秩序,有序畅通职业院校招生信息。政府严格执行就业准入控制和劳动预备制度(2分)

评分:①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了招生计划并组织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秩序规范,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畅通记1分,执行招生计划不力或招生秩序混乱记0分。②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政策,劳动保障和工商等部门对就业准入秩序督察严格记1分,未制定就业准入政策或未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记0分。

核查:①查看招生计划及新生名册,就业准入的政策、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资料。②走访学校领导、教师、学生。③走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及职业院校的毕业生。

1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建立职业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2分)

评分:①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实行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未发现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记1分。②县直有关部门及学校所在地政府切实负起职业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无违规、违章车辆接送学生,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接纳学生,无社会不法团伙、人员拦抢学生和到学校肇事,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确保安全的记1分。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0分,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查看县(市、区)有关部门工作资料。②实地查看学校周边环境。③实地查看学校建筑、设备、消防、交通、饮食和安全教育情况。④走访学校周边群众和部分师生、学生家长。


 

 

12、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国家、省定项目和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3分)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3分。②教师工资未按国家、省定项目和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或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教师工资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核算工资统发中心工资统发情况。③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


二、

30

(四)

10

13、公办职业学校教师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由财政全额预算(3)

评分:①绩效工资启动前,教师政策性津贴补贴包括月人平60元误餐补贴、月人平145-165元适当生活补贴、月人平38.8元保留津贴、女教师人平15元卫生费、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第13个月工资、班主任津贴以及年终奖8项经费,全部达到要求记3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的扣0.2分,某一项财政未预算的扣0.4分,扣完为止。②实施绩效工资时,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教师工资一致,未达到要求的记0分。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核查工资发放中心工资统发情况。②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

14、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由财政全额预算(3)

评分:①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由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全额预算,两项达到要求记3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扣0.5分,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扣1分,扣完为止。②教师养老保险由社保与财政直接联系。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走访教师、抽查教师门诊医疗卡和住房公积金手册。③到医保部门核查教师住院开支情况。

15、公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岗、特聘、特邀专业技术教师)工资及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1分)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1分。②财政部分预算扣0.5分,财政未预算记0分。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核查学校财政帐目,核实津补贴发放情况。③走访教师。

(五)

20

16、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地方教育附加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4)

评分:①城市教育费附加以足额征收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记3分;少拨给职业教育10%1分,在此基础上再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②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酌情记0.51分,没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记0分。③两项附加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记0分,部分用于人员经费酌情扣分。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核查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实地了解使用效果。

17、财政按区域人口人均一元的标准预算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3)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3分。②按区域人口总数每少10﹪扣0.3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查财政部门和教育编制的职业学校预算、决算。②实地跟踪使用效果。

18、财政一般预算单独安排职业学校专项基建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新增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2)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2分。②财政预算未安排职业学校专项基建费扣1分。③转移支付资金中未安排职业教育经费扣1分。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②核查基建使用方案,实地察看工程项目。③分析教育年终经费来源渠道及支出的比例。

二、

30

(五)

20

19、国家助学金、困难家庭学生扶贫助学基金、特殊专业国家助学金等由财政按时足额拨付,相关配套的经费足额预算。学校学杂费收入中安排5%用于贫困学生的补助。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贫困学生救助中心设立职业学校贫困救助专用帐户,经常募集社会救助资金(1)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1分。②国家助学金、困难家庭学生扶贫助学基金、特殊专业国家助学金财政未按时足额拨付扣0.3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扣0.3分,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扣0.5分。③学校用于贫困学生补助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未设立职业学校贫困救助资金扣0.5分。②③④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核查教育局和学校帐目。③走访老师和学生。

20、学校学杂费等收入全部用于本校建设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不得收取调节基金,不得冲抵财政拔款,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不得顶抵财政对教师工资的预算(2)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2分。②财政平调学杂费或用学杂费顶抵教师工资预算记0分,实行一票否决。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②抽查职业学校收支明细帐。

21、实施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所需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拔付到位,专款专用。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得到落实。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经费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3)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3分。②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所需配套经费每少落实一项扣1分。③其他教育投入政策每少落实一项扣0.2分。④未安排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扣1分。②③④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②核查职业学校财务帐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③实地考察。

22、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提取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培训。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1分)

评分:①企业按要求提取培训经费并用于职工培训记0.5分,未按规定比例提取经费的酌情扣分,扣完0.5分为止。②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教育,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记0.5分,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未用于农村职业教育扣0.2分,失业人员未享受再就业培训补助扣0.3分。

核查:①抽查企业财务帐,走访职工,座谈师生。②查科技局、农业局、农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帐册。③抽查企业账务、走访职工。

二、

30

(五)

20

23、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兴办校办产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减免税待遇。稳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2分)

评分:①达到要求记2分。②未落实财税[2004]39号文件扣1分。③未给予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相应税收优惠扣1分。

核查:①查校办企业财务帐,走访校办企业职工。②查职业学校财务帐、走访教职工。

24、财政一般预算按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职业学校师资培训经费。职业学校应安排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2分)

评分:①财政预算按要求安排了师资培训经费记1分,未安排或安排比例不足记0分。②职业学校按要求安排了教师培训经费记1分,每少安排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和教育局编制的职业学校年度预算。核查教育局支出明细帐。②走访教师培训机构。③核实财政、劳动、经济部门预算。④查学校财务帐,走访教职工。

三、

24

(六)

16

25、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办好一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以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建设县级职教中心(10分)

评分:县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达省级示范性校建设要求记10分,达市州级示范校建设要求记6分,未达市州级示范校建设要求记0分。

核查:①查看评估结果。②到校核查主要办学指标。

26、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农校全部达合格学校标准(2分)

评分:①两类学校各项指标全部达合格标准记2分(合格学校各项指标见附表)。②所查学校有1所各项指标30%以下不达标记1分。③所查学校有1所各项指标30%以上不达标记0分。

核查:①核查两类学校相关数据资料。②两类学校各实地检查1-2所,核实各项主要指标。

27、中等职业学校均明确了重点建设专业大类,其主体专业有满足实践教学的设施设备,能实现“教、学、做”合一(2分)

评分:达到要求记2分,基本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①抽查1-2所中等职业学校(区域内有4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抽查2所),实地检查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行文认定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主体专业的设施设备,并按该专业在校生人数或按规划办学规模测算实训室(项目教室)数、工位数和设备种类、数量及质量。②核定是否完全满足需要,或基本满足需要,或不能满足需要。

28、为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企合作和兴办校办产业提供政策支持,搭建平台。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主体专业实行了校企合作,兴办了校办产业或与相关企业合作兴办了校办产业(2分)

评分:①提供了政策支持,建立了教育和相关部门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区域内规模企业与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校企业合作关系。②所查学校主体专业实行了校企业合作。③所查学校依托主体专业兴办或与相关企业合作兴办了与专业对口的校办企业。①②③均达到要求记2分;①②③三项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记1分;①②③三项中有二项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①查相关文件资料;②政府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非政府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各抽查1所,核查是否实行了校企合作和兴办了校办产业。


三、

24

(七)

8

29、制定了职业学校校长、管理干部和教师的聘任、管理、考核、培训、激励、监督等制度(1分)

评分: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制度且落实好记1分;否则记0分。

核查:查看相关文件和相关制度落实的原始资料。

30、按《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配备学校领导班子,聘任中等职业学校校长(1分)

评分:①中等职业学校现任校长符合任职条件,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热心职教事业,观念新、能力强、廉洁奉公,教职工认同率高记0.5分。②职业学校领导班子职数、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团结务实,战斗力强,教职工认同率高记0.5分。

核查:①核查相关制度;②核查现任校长的相关证书;③走访教职员工或进行测评。

31、按《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配备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3分)

评分:①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按学生数定编制数,按核定编制数拨付人员工资,教职工编制实行了结构管理和动态管理,教师编制数不得低于学校编制总数的85%,聘用校外兼职教师编制数控制在学校编制总数的15%-30%之间,兼职教师列入教师编制序列。②教职员工实行了聘用制和合同管理,形成了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①②项都达到要求记3分;②达不到要求扣1分;①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①查看职业学校教职工定编的相关原始资料;②查财政拨付人员工资的原始资料;③查看、教职工实行聘用制和合同制的相关资料。

32、建立健全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教师队伍素质有较大提升(3分)

评分:①建立了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制定和落实了骨干教师与紧缺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职业学校紧缺教师得到及时补充。②建立了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校本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和选派教师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培训,县、校两级教师培养培训经费落实,培养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专业教师每两年均到企业或省级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轮训两个月以上。③教师结构合理,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0%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主体专业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师学历达标,且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教师师德优良,无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①②③均达到要求记3分;①②③中有2项基本达到要求,有1项达不到要求记2分;①②③中只有1项基本达到要求,有2项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①查相关制度;②查培训计划和培训依据;③查教师花名册和相关证书。



 

 

33、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和职高的比例大体相当;辖区内职高招生人数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总人数的50%以上(5分)

评分:①初中毕业升入普高和职高的比例达到或接近(2个百分点以内)113分,每相差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普职比例=升入职高人数/升入普高人数×100%。(升入普高和职高均含到外地就读学生,外地在本县就读的应剔除)。②辖区内职高招生人数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总人数的50%以上(含50%)记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职高招生人数比例=职高招生人数/高中阶段招生总人数×100%(职高招生人数和高中阶段招生人数均含外地在本辖区内就读人数)。

核查:①查阅县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文件、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新生名册;查阅各职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的相关资料。②查阅全县普高、职高、中技统计表及花名册,到抽查学校核实。


四、

24

(八)办

12

34、县域内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一定的办学规模;县域内中职学校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4分)

评分①县域内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达到2000人左右记2分,每少200人扣0.5分,扣完为止。②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95%以上记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查阅县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文件、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名册;查阅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的相关资料。②查阅全县中职统计表及花名册,到抽查学校核实。

35、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合格农校;市级及以上示范性乡镇农校不少于2所(3分)

评分:①100%乡镇办有农校记2分,2/3以上乡镇办有农校记1分,50%以上(含50%)的乡镇未办农校记0分。②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性乡镇农校2所及2所以上记1分,1所记0.5分,没有1所记0分。

核查:①查阅全县有关乡镇农校的统计资料。②查阅有关农民培训的文件,开办培训班的统计表。③查阅乡镇办班资料及学员花名册、教师备课等。④下到乡镇实地考察。

(九)

7

36、办学指导思想明确,人才培养理念先进、目标明确,培养措施完善(2分)

评分:达到要求记2分,基本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①查阅全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划、文件。②查阅所抽学校人才培养方案。③实地查看。

37、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高(4分)

评分:全县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记4分,达到80-89%3分,达到70-79%2分,低于70%0分。毕业生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数×100%

核查:查阅毕业生统计表及花名册、毕业生就业统计表及花名册、毕业生就业单位开出的相关证件。

38、坚持以育人为本,职业道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成效明显(1分)

评分:①抽查学校德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效果明显记0.5分;否则记0分。②抽查学校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学生反映较好记0.5分;没有开课或者学生反映不好记0分。③抽查学校在校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记0分。

核查:①查阅抽查学校德育活动资料、记录。②查阅所抽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日志。③实地走访学生。

(十)

5

39、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优势产业结合紧密。(3分)

评分:公办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合理、与区域优势产业对接紧密记3分;达不到要求记0分。

核查:查阅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查看公办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方案。实地查看。

40、积极推行办学模式改革,各专业学生实行“订单培养”比例达30%。(2分)

评分:有“订单培养”协议,且各专业学生“订单培养”比例达30%2分,达到20%29%之间记1.5分,达到10%19%1分,低于10%0分。

核查:“订单培养”协议书。核查“订单培养”比例。

 

 


录入日期:2011/12/29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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