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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郴州市参加2010年
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
选拔测试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市直有关学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湘学体办秘函[2010]12号)及《关于更改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竞赛日程的通知》(湘学体协办秘函[2010]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郴州市参加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选拔测试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学校、教练及运动员,依照此规程要求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选拔测试。
郴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0年8月25日
郴州市参加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
田径运动会运动员选拔测试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郴州市教育局
二、执行机构:郴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测试地点:郴州市二中田径场
四、测试时间:2010年9月4日—5日 一天半
五、测试组别
1、普通高级中学男子组;
2、普通高级中学女子组;
3、中等职业学校男子组;
4、中等职业学校女子组。
六、测试项目
(一)男子组(15项)
100m、200 m、400 m、800 m、1500 m、5000 m、110 m栏(栏高1.0 m、栏间距8.9 m)、400m栏(栏高0.914m、栏间距35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1.5kg)、标枪(700g)、七项全能(110m栏、跳高、标枪、400m、跳远、铁饼、1500m)。
(二)女子组(15项)
100 m、200 m、400 m、800 m、1500 m、3000 m、100 m栏(标高0.84m、栏间距8.5m)、400m栏(栏高0.76m、栏间距35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100m栏、跳高、铅球、跳远、800m)。
七、运动员参加测试条件
(一)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市在籍、在校、在读的高中学生、中职学生。
(二)参加测试运动员必须是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者,且户口、身份证均属本省。
(三)参加测试的运动员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以上者或达到及接近上届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第六名成绩以上者(见附表1、2)。
(四)参加测试的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有医师签名和医院盖章,证明其身体健康者。
(五)凡参加选拔测试的运动员,在测试检录时均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参赛。
八、测试参加办法
(一)每名参加选拔测试的运动员须交纳参赛测试费人民币50元,于测试前上交。
(二)每名参加选拔测试的运动员必须参加两个项目的测试,七项全能(男子)、五项全能(女子)只参加全能项目测试。
(三)测试日程安排原则上按附表1的程序进行,如有空项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各县市区及各县市区中职学校,以及各市直有关学校,必须于9月2日前将参加测试人员的报名表发至市教育局电子邮箱:cztwyzyx205@163.com,报名表见附表4。
(五)测试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相关的补充规定,参加测试的裁判员由市教育局委派。
(六)测试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其是否被选入市中学生、中职生田径代表团。
(七)本次选拔普通高中组25人(其中某一性别不超过15人);中等职业学校组20人(某一性别不超过12人)。
九、入选运动员必须备齐的材料
(一)已在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1、运动员的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3、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
(二)尚未在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1、运动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运动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运动员的在籍在册的“学籍表”及复印件;
4、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未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凭以上1-4材料由其所属学校于2010年9月10日前通过“湖南省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http://www.tyjshd.com.cn)进行注册,否则即使被入选也无法参赛。
十、省中学生、中职生田运会报名会时间定于9月16日,时间紧迫,望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学校务必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把本次选拔测试工作做好,选出一支能真正代表我市最高水平的中学生、中职生田径队伍。
十一、本规程的制订权、解释权属市教育局,如有未尽事宜,则另行通知。
郴州市教育局
2010年8月25日
附:
1、郴州市参加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选拔测试日程。
2、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成绩表(男子)。
3、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成绩表(女子)。
4、郴州市参加2010年湖南省中学生、中职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选拔测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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