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教通[2010]166号
郴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郴州市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
郴州市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4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省级组织的培训参培对象为机械加工技术等14个技能型紧缺专业(见附件1)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岗专任专业教师,市级组织的培训参培对象为财经、文秘2个专业类(见附件2)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岗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求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有当前任教专业一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参加培训的专业应当与教师实际任教专业一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计划(见附件3)。各县市区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尽快落实省、市级具体培训对象。
二、培训与考核依据
培训与考核依据是省教育厅颁发的相关专业类培训与考核标准。培训基地须按照各专业类培训与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确保培训达到规定要求。
三、培训时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时间为40天(不含周末、公休假)。市本级培训启动时间11月2日启动。
四、培训基地
2010年市本级组织的培训项目为财经类30人,文秘类25人的教师培训,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共同委托长沙民政职院承担此次培训任务。
五、报名办法
1、培训报名。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落实参培教师后,填报《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审核后提交。市教育局职成科汇总全市情况审核后,确定参培教师名单、培训专业及培训地点。各地各学校安排市级组织的培训《报名汇总表》于2010年10月27日前报市职教培考委办公室。
2、培训注册。参培教师确定后,由各培训基地通知参培教师进入“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确认参加培训。注册成功后,各地各学校不得更换参培教师,培训教师不得要求更换培训地点。
六、组织考核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结业考核由湖南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培训基地须于每期培训结束前15天向湖南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提出结业考核申请,由湖南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选派专家到培训基地进行考核。
七、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参培学员考核总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与结业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中各单项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考核总成绩合格,并由省教育厅颁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考核总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可参加优秀学员评选。
八、免于培训人员条件及考核
1、申请免于培训但不免考核的条件。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并具有本专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十年在规模以上对口企业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学校教学考核均为优秀的专业教师,可填写免培考核申请表(见附件5)申请免于培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直接参加考核。
2、免于培训人员的考核。免于培训人员的考核内容为相关专业培训与考核标准规定的结业考核各项目以及专业教学能力过程考核中的相关项目,各单项考核全部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后,可凭国家级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免于培训与考核。
九、培训经费
专业教师参加市里组织的培训所需的直接培训费用(不含学员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住宿费、交通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十、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本地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的组织机构,制定本级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教师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专业教师基础培训,并为教师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创造有利条件。教师参加培训后,学校要将参培教师的《培训学员手册》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3、培训基地要建立培训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市教育局颁布的培训与考核标准,积极改善培训条件,完善培训与考核方案,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学员评价制度和培训质量自我监督制度,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4、参培教师要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对于参培教师违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责令其学校进行严肃处理。每期培训结束后,参培教师要通过“管理系统”,对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师资水平、教学组织、培训效果、培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5、市教育局将按照培训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和培训质量的监督,建立培训过程检查和培训质量评价制度,对于培训组织工作不力,培训条件得不到保障,培训质量不高,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培训资格。
附件:1、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省本级培训项目表;
2、2010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培训项目表;
3、 2010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计划;
4、 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市州)组织的培训第 期报名汇总表;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免培考核申请表。
|